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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陵区司法行政三服务实施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本文作者:政工科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12-28
 
泰海司发200962

  

关于开展2010年海陵区司法行政三服务

实施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服务百企行”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人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全力帮助企业应对危机,防范风险,科学谋划,拓展市场,加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三服务实施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征集项目范围:

1、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依法管理能力方面的项目。

2、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帮助企业科学决策,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3、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帮助企业与区内外厂家主动对接、开拓市场、抢抓订单、签订合同,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业务订单的项目。

4、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用好政策,协调解决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企业主营业务的良性运转的项目。

5、排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定隐患,稳妥地处理好各类矛盾,帮助企业落实政策,稳定职工队伍的项目。

6、其他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维稳的项目。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1、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及局机关涉及到的科室每家至少申报一个项目,多报不限。

2、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2010年海陵区司法行政三服务实施项目征集登记表》(见附件),于2010110前报送至海陵区司法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报送至:hlqsfj@163.com。(样表可从海陵区司法行政网站首页上下载,网址:http://sf.tzhl.gov.cn/

3、评选。局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对征集的项目进行评选,对可行性强的项目进行通报并列为全年司法行政系统特色工作给予重点关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并择优向省、市推荐。

4、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处所要加强对这次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抓紧做好三服务实施项目的上报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效性,可操作性。

(二)广泛发动,抓好落实。要积极推进项目征集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和推荐有条件、有能力的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广开思路、积极参与,申报三服务活动的新点子、新思路。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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