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海司发〔2009〕16号
海陵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各科、室、处、所:
根据《中共海陵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泰海委发[2009]11号),结合深化 “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强化监管的重要契机,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振奋精神、树立信心,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创新的思路,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性。
二、全面理解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
2. 明确指导思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构建并落实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为实现海陵科学发展的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3.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解放思想达到新境界。充分认识当前的“困难期”也是新一轮跨越发展的“机遇期”和“加速期”,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加快实现新的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更加自觉、坚定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能力提升实现新进步。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规划、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突出问题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服务经济、推动工作的科学思路和实干能力;解决问题实现新成效。积极面对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深入查找和剖析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和有效破解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的各类难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按照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以争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以争创省级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为抓手,从“三服务百企行”、“五调对接”、“打造特色品牌”、“争当排头兵”、“队伍建设”等方面抓紧调研,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工作作风呈现新面貌。大力弘扬“特别顾大局、特别重实干、特别能创新、特别讲奉献”的工作作风,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革除“庸、懒、乱、繁”等顽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扬勇于吃苦、敢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行动,努力使机关党员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有序推进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4.明确总体步骤。根据区委部署要求,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3月底开始,到2009年8月底结束。学习实践活动以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机关司法行政干警参加。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5.加强宣传发动。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葛祥龄同志作动员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方法步骤。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去。
6.大兴学习之风。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理论专著;学习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他们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思路的经验和做法。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领导班子学习成果要以党组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汇报,其他党员干部个人的学习成果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
7. 深化调查研究。对照区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如何向先进地区学习,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一专题制定学习调研计划,开展专题讨论。就如何实现新时期我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如何加快建立和完善纠纷大调解、普法大宣教、维稳大联动的体制和机制,如何更好地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司法行政职能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新思路,推进新实践。
8. 积极献计献策。“我向先进学什么”和“我为海陵作贡献具体行动”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开创思想解放的新境界,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外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建设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自觉行动。全局党员干部要对司法行政事业进步和海陵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每个党员干部至少提出1条有一定质量的建议。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择优推荐5条以上建议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班子要通过讨论,形成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9.强化舆论引导。依托局网站、宣传栏等阵地,及时反映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动态,介绍好的做法和经验,选登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体会文章,在局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学习实践活动氛围。坚持开门学习评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做法。积极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汇报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0.认真查摆问题。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实现我区新一轮跨越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认真查找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奋进上存在的差距;对照我局在全省、全市的工作位次,认真查找在发展思路、体制机制、工作举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查摆的问题,认真查找在整改、完善、落实上存在的不足;对照“解难题、办实事、送服务、促发展”的要求,认真查找在推进“三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围绕“四查四看”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即:查思想是否解放,看科学发展意识强不强;查精神状态是否优良,看锐意进取意识强不强;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看服务意识强不强;查工作实效是否明显,看我为泰州发展贡献大不大,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形象,为海陵发展作出新贡献。
11. 形成分析报告。领导班子要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海陵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区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充分反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稳定方面形成的共识,明确为海陵新一轮跨越发展作贡献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等重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分析检查报告经审核后,组织群众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认真的评议。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和泰州新一轮跨越发展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要高度尊重群众评议意见,使群众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更广泛共识的过程。局党组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吸收。以适当方式,认真做好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的公布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2.制定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征求到的主要意见、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并将整改方案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整改落实方案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13.积极落实整改。局领导班子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对照区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提出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以及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对照“三服务”活动的具体要求,对照争创排头兵的新要求,对照机关作风建设的新要求,解决部分工作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尽完善、思想作风不够扎实、剖解难题能力不强等问题,制定帮助企业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围绕“我为泰州作贡献”,确定本科室在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科学发展上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并使之具体化、项目化。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局党组将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充实、完善,形成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度汇编”,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的体制机制进行研究和突破,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14.形成实践特色。推行群众评议。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采用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了解人民群众对我局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并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完善管理制度。在完善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行业规范。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现以科学的制度管理人,以灵活的机制激发人,保证队伍的优化、精干、廉洁、勤政;调研成果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及时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典型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从实践和理论上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专题总结报告,上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四、认真落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局党组决定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另行专文下达)。
16.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开展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分析检查,带头创新实践,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以自己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17.注重改革创新。广大党员干部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按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推动当前工作,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创造新的经验,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
18.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到前后衔接、有机统一;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矛盾,把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各项工作的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实现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双促进”。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 实施意见
抄送: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