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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祥龄局长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文作者:办公室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4-01

 

争创新业绩 争当排头兵

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一线实战主体建设

――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葛祥龄

20093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着力推进“争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过去,表彰先进,谋划当前,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拼搏奋进、争创新业绩、争当排头兵,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一线实战主体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下面,我代表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司法行政事业在服务发展中实现新提升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应对挑战、创新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特色品牌建设为抓手,扎实工作,争先进位,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双排查”工作受到省级表彰,“五五”普法中期评估被推荐为省级先进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全市领先,开创了各项工作的可喜局面。

大调解实体化建设强势推进。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强区、镇(街)两级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办公用房500多平方米,配备专职调解员27名,基本达到了设施标准化、人员专职化、运转制度化。“五调对接”机制初步形成,法院、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成运行,已成功调解案件15件,涉案金额56万;“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调处民事纠纷300多件;调解与信访部门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互动、优势互补作用日益显现。府前路、杨桥东北侧等“人民调解工作站”,现场受理城建项目拆迁及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延伸大调解机制内涵。2008年,区、镇(街)两级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204起,调解成功118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50%。全市大调解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我区成功举行,我区大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在会上进行交流。林祥国、高纪明等省、市领导先后视察我区大调解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司法行政维稳工作富有成效。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围绕“迎奥运、保平安”集中开展双排查工作,在及时搜集相关信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控堵违规上访等方面发挥了主体作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创新实践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季度例会按期召开,季度考评有序进行,“五大基地”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公、检、法、司协调有力、监察到位、管控有力,社区矫正大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试点工作得到省市肯定,城北、京泰路街道推进村(居)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引导区社区矫正工作向基层延伸,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标以下,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拓展阵地,先后在海陵专版、海陵信息、政府网站等增设普法宣传阵地5处,区法宣办30个成员单位中有16家在自办刊物或简报中设立了普法专栏。各成员单位自办刊物共出刊普法专栏50期。依托海陵司法行政网站开设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在线法律咨询等栏目,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及时查询、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信息,全年点击浏览量达14万人次。扎实开展“四个一百”活动,强化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开展百场法制宣讲260场,组织全区2.1万名中小学生开展四次“带法回家”活动,全年累计接受普法宣传人数达20多万人次,顺利完成“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法律服务民生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完善法援机构组织网络,规范办案工作流程,高标准建成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平台,被授予“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称号。2008,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1件,受益群众600多人,超额完成全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和市下法律援助办案目标任务。“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实施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公证处四窗口联动,广泛开展各类便民惠民活动,海成公证处开展现场办证、公证宣传、法律咨询、知识竞答等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大型咨询活动,现场集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40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多人次,提升了我区法律服务民生的社会影响力。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注重充实基层力量,司法所基本实现“2+2+1”的人员结构模式,即2名司法行政编制人员,2名专职调解员,1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结构、数量明显改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建成率达100%。九龙、京泰路、城西司法所被评为首批“泰州市十佳优秀司法所”。结合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以推行机关干部“一周一下访”制度为抓手,开展科室与基层站所联创共建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城西司法所入选百佳基层站所,区司法局第二次被评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集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呈现的良好发展态势,得益于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区各镇(街)、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干警坚持团结一心、拼搏进取,得益于我们坚持思路创新、实践创新,用创新的办法破解前进中的问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司法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新的一年,我们将倍加珍惜取得的成绩,倍加珍惜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倍加珍惜市、区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倍加珍惜系统上下合作共事,合力奋斗的和谐氛围,对标找差,自我加压,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着力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在科学应对挑战中争当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排头兵

今年是我们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之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历改革开放30年后又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起始之年。进入2009年,司法行政事业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事业发展空间也更加广阔,只要我们敢于应对挑战,善于化危为机,勇于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在应对挑战中争创新优势,在抢抓机遇中谋求新发展,在破解难题中实现新跨越。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六次全会、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工作导向,以争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以争创省级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为抓手,以打造四大实战平台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进一步强化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优化司法行政服务,亮化特色品牌,把“双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加快发展与和谐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司法行政事业,以新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根据以上基本思路,2009年,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为己任,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按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主题活动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三服务百企行”活动,引导以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特别是经营困难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针对企业改制、并购、清算、裁员、重组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广大律师拓展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企业提出法律预警建议,帮助企业依法应对金融、贸易风险。积极实施“1112”工程,全区10家司法所、11家律师事务所、1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200家企业实行挂钩联系,有计划地开展送法护企系列活动,综合运用普法、调解、服务、法援手段,全力服务好企业健康发展,经济平稳运行。力争建成法律服务示范基地35家。

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坚持把司法行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重点放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上、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上,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着力为三大合作组织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村(居)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外来外出务工等重点人群,突出土地承包流转、农业用地征收、宅基地使用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及教育;围绕农民增收,深入推进律师服务新农村“十、百、千、万”工程,加快实现律师挂钩服务乡镇、街道全覆盖。

主动服务城市建设。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服务城市建设的相关职能,主动适应中心城市建设“三年再来一个大变样”的新要求,把服务城市建设的重点放到推进拆迁、改善建设环境、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上,引导被拆迁群众依法维权,主动为弱势群体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争取全社会对城市建设的支持。

(二)以夯实四大实战平台为重点,在司法行政业务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着力构建大调解实战平台一要在“五调对接”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主动联系协调人民法院,在各镇(街)调处中心普遍建立“巡回审理庭”,引导诉调对接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主动加强与公安派出所调解窗口的业务联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调解资源、信息卷宗共建共享。进一步发挥好访调对接机制优势,积极引导各类信访积案进入调解程序,更多地运用调解手段,停诉息访,定纷止争,有效防控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各类非正常上访。二要在破解新型矛盾纠纷难题上有新突破。大力倡导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加快新型矛盾调解主体由行业、部门向社会第三方组织的转变,积极整合调解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探索发展专业人员调解组织,年内完成医患纠纷、涉外劳务纠纷两个专业调解机构建设并进行试运行,不断完善新型矛盾纠纷调处运作平台。三要在完善调解绩效考核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制定并实施专兼职调解员业绩考核细则,重点考核纠纷调解数、调处成功率。按照分片联系、包区到人的职责分工,落实好调解指标,分解调处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镇(街)调处中心矛盾纠纷上交率不超过5%,区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6%。真正把调处中心建成一线实战单位。

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建立健全管控信息网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各项工作,按照交衔接程序规定,做好各类法律文书与人员的对接、甄别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发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压降重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二是加强分析排查。按照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走访制度和重要情况排查制度,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相关矫正措施。积极探索异地委托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户分离、未成年和流动性大等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三是强化教育矫正。坚持“重在矫正”的工作要求,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探索建设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教育中心,分级分类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和风险评估预测。不断加强公益劳动、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法律维权五大基地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分类管理、分层施教的监管机制,区别矫正对象的主观恶性、心理特征、改造表现等不同情况实施风险提示,四是深入推进矫正工作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新一轮社区矫正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积极开展矫正效果评估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着力推进“帮教安置成效提升年”活动。一是规范衔接。克服思想上的畏难情绪,认真做好上门对接的各个环节,通过扎实细致的部门交接、家庭走访、外围调查,掌握好第一手资料,落实好每一步措施,不让刑释解教人员游离在社会边缘。二是深化帮教。重点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就业问题,建成区级安置基地12个,培植一批自主创业、自谋生存典型,注重重点帮扶,强化正面引导,增强帮教对象创业愿望,提高谋生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加快完善帮教安置“两头衔接好、两头不失控”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模式,加大科学帮教管理力度,探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的方式和途径,运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表现、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等情况,提高帮教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着力深化法制宣传工作。坚持以增强法制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法治实践为导向,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推进年活动,突出“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大宣教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区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宣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普法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强化经济领域的法制宣传。结合开展送法护企、送法助农活动,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进农民对各项惠农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三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积极探索新方法、新形式,推行各级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的巨大声势和影响,引领其他重点对象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新型普法载体建设,挖掘和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筹建区、镇(街)、村(居)三级普法网络,多形式、全方位深化普法工作,普法对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5%,公务员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启动市、区法制文化广场筹建工作,在有条件的镇(街)、村(居)设立普法长廊、普法书屋,组织法制文化庙会、法制文化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会演,凸现法治文化建设的民间性、时代性、文化性。以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推动,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到90%。五是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加强普法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挖掘和提炼,大力培植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认真落实“四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法制宣传总结表彰会,提请有关方面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工作典型评选,制作一部普法宣传专题片,扎实提高普法推进年活动实效。

(三)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为追求,在特色品牌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围绕服务发展打造特色品牌。适应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要求,成立海陵律师服务团,为优秀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经济发展干事创业的新平台,在服务中发展律师业务、提升行业形象、打造服务品牌,推进依法治区。

二是围绕服务民生打造特色品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启动海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形成集矛盾调处、社区矫正指导、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文化展示等各类服务为一体的司法行政服务窗口,以窗口建设加快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加快完善政府公共服务。

三是围绕服务稳定打造特色品牌。进一步加大 “一所一特色、一镇(街)一品牌”创争活动的组织推进力度,制订总体规划,明确具体要求、序时进度及相关促进扶持措施,引导和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错位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多元发展的生动局面。力争今年在镇(街)大调解实体化运作、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安置基地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努力培植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特色品牌,引领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的创新发展。

(四)以争当事业发展排头兵为目标,在“两优”争创活动中实现新跨越

一要增强争创“两优”的历史使命感。争创省级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是新时期加快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创争引导竞争,竞争激发活力,是推动事业加快发展的科学机制。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理解争创工作的重大意义,从新的历史起点认识争创工作的现实意义,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认清争创工作的战略意义,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两优”争创活动,以争创“两优”谱写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二要增强争创“两优”的目标意识。强化发展现状调研分析,研究制定《关于“争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备、高质量推进的要求,积极上争、促进联动、引导各类资源向争创工程聚集,形成有利于争创工作的有效机制。力争200950%的司法所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县(市、区)第一方阵。

三要增强争创“两优”的实施意识。各镇(街)司法所要根据统一要求,认真制定达标创建方案,通过对标找差,明确创建重点,突出对关键性指标的达成性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争取所在镇(街)的关心和支持,争取早达标、快达标、高标准达标,为提升全区“两优”创建水平多作贡献。

(五)以提高事业发展保障能力为关键,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中实现新飞跃

一是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推行干部轮岗交流挂职工作制度,在实践中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司法所人员结构,配强所长、配足人员、配精力量,为增强一线实战能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教育、引导、服务相结合,努力增强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诚信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更好地发挥在推进依法治区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年内重点落实专兼职调解员、法制宣传辅导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政治业务培训、考核任务,考核率达90%以上。

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工作规划》和区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争创人民满意机关和勤廉示范单位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形象,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率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

三是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指导意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调高考核标准,调优考核结构,调适考核权重,通过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确立积极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引导全体干警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适应争当排头兵的新要求,司法行政队伍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98%以上。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的一年,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咬定目标,奋力争先,努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新业绩,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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