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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海陵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显成效(矫正科)

本文作者:矫正科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8-06
  
  2009年7月30日,泰州市司法局在海陵区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现场会,各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现场观摩了海陵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相关现场。通过现场会,扩大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促使矫正对象从思想上悔罪,从行为上重塑人生。
  海陵区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等规定,积极探索开展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帮助矫正对象调控心理,稳定情绪,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在维护非监禁刑对象管理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海陵区委、区政府、镇(街)各级领导及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推行。在各级领导领导的关心下,深化地方行政部门和高校师资的有效整合,2009年3月27日,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育系与海陵区司法局合作共建的“泰州市海陵区社区矫正心理调适研究中心”揭牌正式成立,拉开了矫正心理矫治的序幕。
  海陵区司法局在与泰州师专合作后, 聘请5名高校心理学专家建立了一支具有专业性的心理矫正工作者队伍,分别与10个镇(街)司法所挂钩,全程参与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工作。为了普及全区社区矫正志愿者和专职工作者的心理学知识和提高应用水平,海陵区司法局邀请师专专家老师为全区近300名志愿者和30多名司法所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所有受培训志愿者都被确定为矫正对象心理信息联络员和辅导员,从源头上加强了矫正对象心理状况的掌控。
  全区各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心理调适工作室。各司法所都专门安排一间办公室用于心理矫治,并安放了便于交流使用的沙发或茶几桌子,墙壁上作了温和色调的处理,营造了宽松环境。海陵司法局里还为各所增加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用于心理矫治。并统一制作了“心理调适工作室” 和“心理咨询师”牌子,从硬件上做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海陵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中心也相应设立了心理调适工作室,区和镇(街)齐步推进,为心理矫治工作打下了长期开展的良好基础。本着资源共享原则,泰州师专实验教育系利用自身师资和心理资料及设备优势,组织并指导各镇、街道实施心理调适工作,为心理调适个案材料的收集和记录提供帮助,对有特殊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与矫正,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和行为观。
  海陵区注重成效,全面开展心理矫治活动,积极引导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发展。按照心理矫治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认真抓好心理矫治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心理矫治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彰显成效。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切实加大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理解力,提高其应对挫折的心理适应能力。各司法所通过每月集中思想学习,开展心理矫治专题教育20余次,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面达100%。二是积极开展矫正对象心理评估工作。在对矫正对象全面教育的基础上,为所有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普查。我局与师专心理学老师统一制作了用于矫正对象心理测试的调查表。各司法所利用集中走访,由专职工作者与每个矫正对象作面对面沟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表调查。目前除长假外出,已经评估矫正对象300多名。调查表测试后,师专老师运用电脑软件逐一分析评估,得出心理状况的结果,建立一套完整的心理评估档案。经评估,绝大多数矫正对象思想表现稳定。普查结果为制定个人的防范控制对策和教育改造方案奠定了基础。三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重点对象心理状况转化工作。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省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心理测试的各项结果指标,各镇(街)派出所、司法所共同研究确定需要心理跟踪辅导的重点矫正对象。师专心理咨询师在每个月固定的一天到镇(街)心理调适工作室对重点对象进行保密性的沟通、辅导。目前已接待转化重点对象18名。在咨询中一旦发现矫正对象家庭、生活、工作上存在困难,区、镇(街)矫正部门都及时向其他职能部门反映,加以协调,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如城东街道矫正对象王某1988年因流氓、强奸罪被判死缓,经减刑于2008年假释回家;回家后他的父母已是年迈老人,又有一个弟弟患有尿毒症。王某想给他弟弟捐肾,不幸查出自己有肝病。一连串的不幸让他失去生活信心、极其自卑。针对王某情况,心理咨询师强化他的生活信心,宣泄他的不良情绪。同时,街道矫正工作人员根据矫正方案,动员王某家庭成员做亲情感化,协调政府给予一定生活帮助。经过多次心理疏导,王某摆脱了失望,树立了生活信心,目前已经掌握驾驶技术准备跑出租,决心用双手创建美好的生活。又如城北矫正对象梁某,2008年8月假释回家,因在狱中长期服刑,夫妻感情有所淡化、女儿与其关系也不好。矫正对象梁某内心世界十分复杂。心理咨询师与梁某作了近2个小时交谈,通过专家耐心细致的引导,梁某由最初的抗拒、排斥逐渐开始接纳心理转化。通过亲情诱导,攻下了梁某的心墙,让其敞开心胸,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梁某表示以后绝不会再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也及时与梁某妻女联系,缓和了双方的感情,目前梁某的生活和工作表现都很稳定。通过个案矫治,我们认为:只有着重把矫正对象的实际问题解决好,才能把矫正对象心理问题化解,促进矫正对象安心地接受矫正。
  经过一系列的实践,今年以来,海陵区开展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是:(一)促进了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通过对矫正对象的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及时发现存在心理疾患的对象,及时化解心理危机,提出干预对策,做到了重点防控。(二)为科学认识和改造非监禁刑罪犯提供了有力武器。过去我们对矫正对象的认识往往凭经验、凭感觉,引进心理矫治工作后,我们运用科学的测量工具,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了解其内心世界,从而为科学改造矫正对象奠定了基础。(三)增强了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心理咨询活动,所有矫正对象特别是个别服从管理自觉性差的,都对自身有了全新的认识,为自己下一步有效配合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绝大多数矫正对象踊跃参加政治学习,努力遵守社区矫正制度,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改造意识,走上了踏实改造之路。心理矫治工作在维护非监禁刑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法治”地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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