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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

本文作者: 文章出处:江苏司法行政网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6-19

6月17日,省司法厅在镇江市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的经验做法,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万力副厅长主持,许同禄副厅长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3月初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部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双千百日”活动不断走向深入,创造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截止6月15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企业矛盾纠纷和法律风险排查14610次,走访企业68589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693件,防止群体性事件1998件,代理涉企案件1762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3.4亿元;组织咨询交流会1192次,涉及人员35515人,开展专项培训1376次,涉及人员70707人,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11957件。

许同禄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双千百日”活动作为专项活动,有其特定的时间性和阶段性,但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任务是长期的、持续的。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细致的服务,推动企业和经济发展。他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和完善服务企业的做法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使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一是完善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督查和回访机制,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调处解决。二是完善涉企法律服务机制。巩固完善“法企”对接形式与途径,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结对服务、风险评估、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和指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针对性服务,扶持企业发展。三是完善涉企法律保障机制。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积极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重大涉企决策、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完善涉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预测预警、信息传递、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四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企业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整合系统力量,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重大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工作。坚持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针对“双千百日”第三阶段工作,许同禄强调,抓落实、见成效是关键,各地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继续创新载体、机制和方法,努力提高服务能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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