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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司法行政简报
第九期
2008.11.10
  
  『学习交流』
  
  特色大调解今朝看海陵
  叶海波
  近年来,泰州市海陵区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大调解机制实体化建设,着力完善“五调对接”机制,做优做亮“民主恳谈会”品牌,大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突出载体建设,促进部门联动
  构建大调解机制,重点是资源整合,关键在部门联动。海陵区依托大调解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信访、纪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五调对接”的新机制,有效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为海陵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直接引入诉讼程序,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和谐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在区检察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专职调解员,积极参与以“涉检信访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
  完善“公调对接”机制。通过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建立公安机关与调处服务中心案件移送、信息互通机制等方式,实现调解工作与110接处警的对接,及时有效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访调对接”机制。调处服务中心与信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发挥调解与信访职能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互补作用。信访接待中心对初访并且可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又愿意调处的,移交调处服务中心先行调处。
  完善“纪调对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在区调处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对收接到的属于大调解范围的信访反映,转由调处服务中心处理;同时,调处服务中心对收接到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方面的信访反映,及时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进一步整合了调解资源。
  突出机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近年来,海陵区通过建立区域联调机制服务一方稳定,通过建立行业联调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通过建立应急调处机制服务全区平安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建立区域联调机制。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地域交界地区发生的矛盾冲突,我区与周边市、区共建联合调解机制。如,京泰路街道与原姜堰市苏陈镇成立了东陈联合调委会,九龙镇与江都市郭村镇、原姜堰市罡扬镇成立了龙郭罡联合调委会,等等。
  建立行业联调机制。为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各相关行业的密切配合,海陵区在区消费者协会建立了消费调解委员会,在区造船协会建立了造船协会调委会,在苏北商业广场建立了集贸市场调委会,积极实施联合调解,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建立应急调处机制。根据新形势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新要求,区委、区政府在区矛盾调处中心下设了突发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急组织。
  突出品牌建设,推动工作创新
  特色体现创新,品牌反映水平。近年来,海陵区通过打造“民主恳谈会”这一特色品牌,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事后调处为事前控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同时,不到丰富和延伸“民主恳谈会”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由维护基层稳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主,逐步向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村民自治等方面拓展,并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日益成为区委、区政府推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刊载于《江苏法治》2008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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