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我局“五个进一步”谋划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
一要进一步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在2007年全区“三个文明”综合考评荣获二等奖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做到“保二争一”。二要进一步强化特色品牌。充分利用现有载体,在大调解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创出新的品牌与特色。三要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以“法治海陵”建设为契机,将司法行政工作更多的融入经济建设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培养公民法制意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四要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切实抓好法制宣传这项基础性工程,不仅要抓好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更要将普法工作向经济领域拓展,加快推进全区法治化进程。五要进一步营造务实高效廉洁和谐的机关文化。按照“认真学习、与时俱进;牢记宗旨、依法履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勤政廉政、提高形象;团结互信、和谐共事”的原则,着力加强局制度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办公室)
我区组织区领导干部学习《劳动合同法》
3月1日上午,我局会同区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全区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区级机关部门以及各镇(街)的主要负责同志120多人参加了学习。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季玉平同志主持会议。讲座由苏州大学法学院沈同仙教授主讲。沈教授是多年从事劳动法教学研究和实践的资深学者,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讨论和认证,对《劳动合同法》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沈教授对新法的核心条款与内容及重大修改之处等方面,作了全面而透彻地讲解。重点阐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违约金的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条件以及劳务派遣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沈教授在讲座中以案说法、深入浅出,收到良好的效果。
季玉平同志就《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在法治海陵建设中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联系实际,深入理解和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三是深化引导,把贯彻劳动合同法落实在法治海陵建设中。(宣教科 杨如新 曹红梅)
季玉平同志就《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在法治海陵建设中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联系实际,深入理解和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三是深化引导,把贯彻劳动合同法落实在法治海陵建设中。(宣教科 杨如新 曹红梅)
海陵政协委员提交法律援助建议案
在刚闭会不久的海陵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佴荣正等委员联名提案,针对该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交建议案。
提案指出:近几年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水平和其它市区相比相对滞后,在争先上缺乏主动性。委员们认为,按照国务院及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海陵区作为泰州市的主城区,有必要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提高一个标准,上升一个档次,让处于贫困线的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中央三令五声特别关注的农民工兄弟都能够通过法律的帮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也应该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此,他们建议,要求政府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改善法律援助接待环境,深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弱势群体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法服科 王正荣 李蔚)
我区加强管理建立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跟踪监督制度
为加强对因经商务工请假外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我局与区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请假外出矫正对象跟踪协议制度,明确规定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时必须由社区矫正组织与矫正对象、监督人签订严格的跟踪管理协议书。在签订协议书时,区检察院、区矫正办工作人员到场实施监督,对矫正对象当面给予遵守请假规定教育。其目的是促使矫正对象在外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乱纪之事,成为遵章守纪的合格公民。协议中强调要求矫正对象外出务工时,必须向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准确就业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要求请假对象在外期间,遵纪守法,弘扬公民道德,促进同乡和睦、互帮互助,认真做好时事政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目前,已有2名矫正对象签订请假跟踪协议书。(基层科 杨成荣 谢国平)
『基层传真』
城中司法所快速调解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 近日,81岁的居民刘某在市区某浴室洗澡时猝死,其子女与该浴室的经营人姜某就死亡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城南派出所即时向城中司法所通报了情况,并启动了联合调解机制。经调查,认为浴室管理上的瑕疵与刘某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浴室在管理上存在部分过错应对刘的死亡给予相应补偿。在双方律师对案情的看法大相径庭的情况下,调解人员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调解技巧最终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浴室经营方一次性补偿死者方3.2万元。目前协议已得到落实。(城中司法所 张明)
城北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以教育促管理 近日,城北街道矫正办邀请区检察院及派出所领导,联合对部分平时现实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进行强化教育。一是由矫正对象分别介绍了自己犯罪的情况,汇报参加社区矫正以来工作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管理规定的现实表现;二是街道矫正办逐一讲评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后的情况,指出了每名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三是派出所警官进行警示教育;四是检察院的同志宣读我区2007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收监情况,对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敦促矫正对象珍惜自由,加快改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以自身良好的表现争取立功受奖,尽早融入社会。(城北司法所 李加猷 赵芹)
九龙司法所利用传统集市开展法制宣传 正月二十二是九龙镇一年一度的传统集市,该镇司法所利用这一传统集市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专题法律材料,吸引了不少赶集农民、学生、打工人员的关注,在集市上,司法所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为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劳动合同、人身损害,经济纠纷等相关民事活动中的法律法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九龙司法所 陈勇)
『简 讯』
●日前,城东、城南街道分别开展了以“学习《国家安全法》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起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城东、城南司法所)
●近日,城西街道利用3天时间,举办“两委会”成员培训班,街道20个村(居)120人参加培训。系统学习了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城西司法所 赵连东)
●3月3日下午,城南街道在莲花社区广场开展“学雷锋”大型便民、利民服务综合活动。城南司法所在活动中向社区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并向社区赠送各类书籍1000余册。 (城南司法所 卫明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