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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司法行政简报
第十二期
2007.12.15
『工作交流』
工作创新 措施落实 成效显著
――我局全力推进“对标找差”工程
 
一、法制宣传在原有基础上创新形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分别向区委中心组成员、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五五”普法区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30本。采取以“传阅文件”的形式扩大领导干部学法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编发8期,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举办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物权法》讲座,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以点带面,巩固创新青少年学法形式。广泛利用“春节”、“五一”等长假,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带法回家”活动,全区20余所中小学校参与其中,通过小手牵大手,扩大了法制宣传的教育面。三是确立了农民工法制宣传的重点。会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海陵”为主题的农民工普法活动,制定了七项措施,包括组建农民工学法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举办“送法进工地”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四是认真组织新一轮百场法制宣讲活动。组建了16人的法制讲师团,确定了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18个法律宣讲重点,全年共举办百场宣讲13轮260余场,累计听课人员达30000人次,由于创新法制宣传的新形式,全区“五五”普法取得明显成效。
二、以人为本,规范发展,社区矫正凸显新的亮点
一是率先建立社区矫正“五大基地”。5月份,分别在市看守所、烈士陵园、劳动局、市区高等院校、法律服务单位建立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法律维权社区矫正五大基地,举行了签约与挂牌仪式。今年,共组织矫正对象到基地参加公益劳动190人次,接受爱国主义思想教育130人次,为矫正对象解决法律维权问题10件,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关注和批示。二是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实施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解困扶贫工作,春节期间对67名特困矫正对象进行了帮扶,并协助矫正对象叶某妥善处理了与姜堰车主杨某因交通线路争抢客源被殴打受伤一案,维护了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为此,叶某送来锦旗,深表谢意。三是政法部门整体联动,配合默契。年内先后4次召开政法口联席会议,协商解决了诸如职责分工、审(诉)前调查、五种人员的摸底核查、减刑人员申报等一些具体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季度考评考核质量不断提高,在全市得到总结推广。今年,全区9个镇(街)前三个季度共举行考核会27场,每场参考率都在90%以上,且效果明显。今年,全区矫正对象有98人自主创业,56人受到表扬,4人见义勇为,18人次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金额达4530元。市局对我局社区矫正季度考核的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五是积极探索与实践在审(诉)前调查方面的新路子。与区检察院、法院召开联席会,就进一步完善审前、诉前调查程序等方面进行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目前已办理审(诉)前调查182件。截止11月底,全区新登记接受矫正对象165名,办理解矫对象119名,移送外地3名,在册矫正对象301名。刑释解教回归人员205人,衔接率、帮教率均为100%,安置率达99%,五年内重新犯罪率为0.3%。
三、构筑主城区“大调解”运作机制,调处中心规范运作,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本着“找差争先”的总体目标,着力构筑主城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调解”运作机制。为此,在去年区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先后抽调4人到中心工作,对中心1室3科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并明确了相关职责。1-11月,全区各级调解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530人次,受理和分流矛盾纠纷517起,调解成功509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8.45%。包括在市、区领导的指派下,成功调处了21起(24人死亡)非正常人员伤亡事故,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的上访集访事件,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区调处中心通过推进“四调对接”(即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信调对接)机制,全区“大调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按照市《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全区乡镇街道派出所建立了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年内与公安联合培训了16名首席调解员;与区法院联合选聘组建了30人的审前调解员队伍,为诉调对接提供良好保障。另外,经过3年实践的民主恳谈会制度在化解新时期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印证。6月,我局转发了城北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恳谈会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进行总结推广。1—11月份,全区召开民主恳谈会30次,解决了29个问题。9月19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来我区视察调研大调解工作时,认为我区大调解工作扎实,对我区立足基层、积极创新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一些创新做法给予肯定。
四、加大司法所建设投入,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果
一是对司法所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充实,8名人员实行轮岗,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司法干警力量。二是加强考核管理,重新修订司法所百分制考核细则,加大了社区矫正、大调解、法治、平安创建等中心重点工作的考核分值。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今年,我局在投入10万元用于添置充实司法所硬件设施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各镇(街)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先后对全区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调整扩增,总面积从2006年初的473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000多平方米,有7个所已申报验收通过,另2个所年内均能达到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五、关注民生,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工作再创新业绩
一是区编委于今年正式下文明确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列编,落实了人员配备和办公经费问题。二是将2000年以来各法律服务单位办理的全部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交区中心集中保存,从而使法律援助卷宗档案的保管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三是区财政拨款8万元将100多平方米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大厅进行装修,预计在今年底之前正式对外服务。四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件,超额完成了市局年初下达的110件指标,增幅达82.7%。
六、突出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的考核力度,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提升
今年,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科室处所年度信息调研指标进行量化、细化,从局党组成员到职能科室办事员,人人有指标,并明确奖惩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11月,共采集新闻信息280条,采用219条,其中区及以上用稿80条,新闻媒体用稿55篇,采用数量与往年相比大幅度上升。我局领导撰写的《对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要准确把握好切入点、立足点、着重点的思考》一文被市委《泰州通讯》第8期刊发,被省厅列为优秀调研文章。有2篇信息分别得到省厅、区委领导的批示,在《法制日报》用稿实现新突破。同时,加强了网络信息化建设,对局网站进行了改版,网站信息量大大提升,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受到区政府的好评。
 
『工作动态』
结合实际,认真传达贯彻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
    12月10日,我局召开办公会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
区委十届四次全会报告提出:“要切实加强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五五’普法教育,纵深推进‘法治海陵’建设”和“全面巩固‘平安海陵’建设成果,继续完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体系,广泛推进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亭等有效做法,畅通群众合理诉求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这是区委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要以学习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为契机,确保完成200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谋划2008年工作思路及突破方向。
张胜建局长要求,当前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区委部署,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七大报告及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使每个人达到深刻理解、完全掌握,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当中。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各项事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不断创新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继续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完善的法律服务;认真履行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职责,完成市、区领导交办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调处任务。三是统筹兼顾,创新发展,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深入推进全区“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努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工作机制新突破,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与创新,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海陵,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办公室)
 
高纪明视察我区大调解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在区委书记杨杰等人的陪同下,视察了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高纪明察看了我区大调解中心工作环境、软硬件设施,了解了海陵区的大调解中心运行情况,当听到张胜建局长介绍今年区大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了30多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时,高纪明认为海陵大调解工作比较扎实,希望海陵区大调解中心在进一步提高对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区领导叶海波、张仁德等陪同视察。  (办公室、基层科)
 
我区万册《法律问答》助村民学法
近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九龙镇、京泰路、城东和城西街道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编印了35000余册《公民常用法律百题问答》,分发到郊区村民手中,做到每户一册。
该手册内容丰富,涉及宪法、刑法、物权法、社区矫正、婚姻家庭、土地管理、交通安全等20部法律法规。手册针对性强,编写的内容与村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物权归属、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村民建房等;而且具有实用性,如“消费者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在帮助农民维权方面有指导作用。(本文被《新华日报》采用)                                   (宣教科  杨如新曹红梅)
 
区矫正办组织矫正对象到看守所参加警示教育
近日,区矫正办组织各镇(街)35名矫正对象市看守所进行了一次集中警示教育。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了极大的促动和震摄作用,增强了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警示教育活动中,看守所干警带领矫正对象观看了服刑人员生活、劳动等场所。警示教育大会上,市看守所领导对看守所相关职能和管理情况作了介绍,看守所海陵籍服刑人员、矫正对象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区检察院监外执行科茅泽云检察员就矫正管理作了法制宣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矫正对象的痛苦悔过和心灵忏悔、参观劳教人员生活、工作区,深深的震撼着在场的每一名矫正对象的心灵,让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区矫正办主任明和平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当前矫正管理形势和提高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需要,矫正对象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要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自觉参加矫正管理活动。                  (基层科  杨成荣  谢国平)
『简    讯』
※近日,公证处对第三季度公证卷宗进行了抽查,评选出12份优秀卷宗参加市局评比。同时,该处还将积极争创市先进公证档案室。(公证处)
※日前,我局会同区劳动局和九龙镇在九龙镇“江苏明星集团”举行了我区首家农民工法制学校的挂牌仪式。         (九龙司法所)
※日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在区委书记杨杰等人陪同下到九龙镇调解中心及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          (九龙司法所)
※近日,泰山街道3名青少年矫正对象每人自费订阅了1份《江苏法制报》。 (泰山司法所)
※近日,泰州七建在俄罗斯西伯利亚承建的某住宅楼工地发生一起工伤亡事故,目前,该事故已由凤凰路司法所调处完毕。(凤凰路司法所)
※近日,京泰路、城北等司法所分别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京泰路、城北司法所)
※日前,“龙郭罡”人民联合调解委员会在九龙镇召开年会暨交接仪式,九龙司法所将调委会印章移交到郭村镇司法所。          (九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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