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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全面推行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制度

本文作者:政工科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7-01

  我局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相结合,创新举措,实施全员百分考核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近日,我局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相继制定出台了2009年度司法行政、司法所、中层干部、办事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职调解员等六大类目标百分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内容分别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并设置了加分、减分及一票否决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所分管部门的督促检查,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使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为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局专门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工科为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挂钩,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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