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调解终解难题(案例30)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医患纠纷发生率逐年增多,而传统的由医院自行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的解决纠纷方式,因为调解者的不中立位置,容易导致患者对调解过程及结果的怀疑、不信任,加重了院方和患者的对立情绪,有时矛盾激化,还会影响院方的正常生产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海陵区建立了专业性第三方调解组织——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为医院的和谐快速发展提供稳定外部环境,目前,该调委会已经成功化解了两起医患纠纷。
去年10月份,海陵区燕女士右手长了个小瘤,来到市区某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后过了几个月,她发觉手部让然不能正常活动,便到上海华山医院去做检查,诊断得出手部的筋被切掉了4厘米左右。她和家属找到该医院,院方对华山医院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要求她去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燕女士不愿去进行鉴定,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渠道进行调解,又不愿意去法院起诉,便组织家里几位老人扯起横幅去医院闹事。结果医院的名誉受到了损害,正常生产秩序也受到了影响。
后患者在报纸上得知海陵区医患纠纷调委会成立的情况后,于
之后,调解员并未放弃做工作,积极和院方沟通协商,劝说其考虑患者家贫现状,提高赔偿额,也希望患者考虑赔偿数额,尽快调结,进行继续治疗,陆续又开展了两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医院赔偿燕女士总金额8.8万元,扣除之前医院垫付的2.2万元,实际支付6.6万元。“以前发生医患纠纷,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调解,患者总感觉不公平、不透明。现在通过第三方调解,这方面的问题就迎刃而解。确实帮了我们大忙”,调解结束后,该医院一位负责人由衷地说。
采用调解方式,有不收费、快捷便利、独立调处等优点,可以改变以往仅由医院直接与患者沟通解决的做法,使医院方或卫生行政部门摆脱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地位,避免了因患者不信任医院造成矛盾激化,有效地缓解了“医闹”、“医告”现象,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医院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环境。但医患纠纷调委会属于新兴事物,在以后的调解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学习。医患纠纷专业性强,要采用专家授课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发放《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等各种专业资料的方式提高调解员的理论业务水平,切实提高调处成功率。二要多调查走访。要针对医患纠纷事实较繁琐复杂的特点,多调查、多走访,了解实际情况,为调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三要及时总结,找出规律。医患纠纷作为多发性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总近几年来医患纠纷的发生类型、调解方法、调解依据,加强研究,透过纠纷表象,找出规律,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方法。四要充实专业力量,构筑专业性平台。要尽快落实医疗专家组和法学专家组人员,邀请专业人士进入调解领域,为当事人在纠纷定性、定责、定赔方面提供专业建议,促进纠纷的顺利调结。五要注重心理研究,排除患者外在干扰。患者一般身体收到伤害,精神上也比较依赖同来亲属。而患者亲属从自己角度出发,有时会在旁“号事”,反而加剧矛盾激化,影响了调解的进行,要注意策略方法,研究患者的内心心理世界,尽量排除外来因素干扰,引导患者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