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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百企行”优秀案例评选

本文作者:办公室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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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海司发〔200926

 

关于举办“三服务百企行”优秀案例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服务百企行”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人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服务百企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参评案例要求

1、今年以来开展“三服务百企行”活动的典型案例,近两年来各处所在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方面的典型案例也可申报。

2、案例内容简要叙述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案例的撰写要求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先进性。案例的陈述要求简洁清晰,生动流畅,有个性特点,主题鲜明。

3、每篇案例字数以1500字左右为宜。

4、参评案例杜绝抄袭。如有抄袭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三、活动安排

1、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申报典型案例每所不少于2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及局机关涉及到的科室每家至少1篇,多报不限。

2、参评案例(全部为电子稿)请于2009620之前直接发到海陵区司法局信箱(hlqsfj@163.com),注明“优秀案例评选”字样。

3、评选和奖励。此次评选活动设优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同时,对获奖的案例择优向省、市推荐。所有参评案例将统一发布在“海陵区司法局”网站“学习交流”栏目上,供大家学习交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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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服务 案例 评选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2009615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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