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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海司发〔2009〕26号
关于举办“三服务百企行”优秀案例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服务百企行”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人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服务百企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参评案例要求
1、今年以来开展“三服务百企行”活动的典型案例,近两年来各处所在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方面的典型案例也可申报。
2、案例内容简要叙述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案例的撰写要求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先进性。案例的陈述要求简洁清晰,生动流畅,有个性特点,主题鲜明。
3、每篇案例字数以1500字左右为宜。
4、参评案例杜绝抄袭。如有抄袭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三、活动安排
1、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申报典型案例每所不少于2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及局机关涉及到的科室每家至少1篇,多报不限。
2、参评案例(全部为电子稿)请于
3、评选和奖励。此次评选活动设优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同时,对获奖的案例择优向省、市推荐。所有参评案例将统一发布在“海陵区司法局”网站“学习交流”栏目上,供大家学习交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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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服务 案例 评选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2009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