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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为智障人维权

本文作者:九龙司法所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11-17
  
  近日,九龙司法所为一名智障人员成功维权,得到了当事人家属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家住九龙镇振东村的村民李某,是一名智力有残疾的人,与母亲孙氏相依为命。从2004年4月以来,李某一直在当地的某福利厂上班,拿着微薄的收入,可是2009年春节后,厂里不要他继续上班,工资也停止支付了。李某的母亲,多次找到厂里的负责人,请求给予说法,均没有解决问题。孙氏又到市、区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在求助多方无门的情况下,孙氏来到了司法所,请求司法所的帮助。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主动到福利厂,找到相关负责人,讲明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和补偿,经过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福利厂同意补偿李某人民币10000元整,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从而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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