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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援调联手为医疗事故致残女解忧

本文作者:法服科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9-09
  
  益女士万没有想到去年11月下旬,因右手长了个小疙瘩,在市区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在家进行恢复性治疗几个月,但手部仍不能正常活动。益女士带着满脑子的疑团,来到上海华山医院和上海第二军医大学进行复查,两家医院检查结果,使她木然,确诊益女士手部不能正常活动是因为手术失败所致。
  于是,益女士到医院讨说法,要求医院赔偿,但院方要她去做医疗鉴定后再谈赔偿之事,益女士不同意,其亲属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医院出面解决,还益女士一个公道,但此举并未引起医院的重视。为此,益女士在朋友的指点下来到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赔偿医疗费用。
  法律援助中心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手,指派调解医患纠纷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接受此案后,与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一起,前往医院代表益女士同院方进行交涉,了解病员情况,但院方态度含蓄,不愿意对事件作出明确答复,为此,再次激怒了受伤害方,导致事态扩大,益家亲属数十人闹到医院,院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援助律师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轮番劝导益女士及其家人,说服他们放弃这种不理智的解决办法,让医院恢复正常的办公秩序。
  援助律师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在稳定受伤害方情绪的同时,针对医院的答复和病人情况对此事进行分析,找出矛盾的焦点,寻求最佳解决办法。同时多次同医院交涉,陈述利害,并积极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在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援助律师和专职调解员不气馁、不放弃,根据患者列出的赔偿清单和赔偿的依据、院方的相关出院证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双方当事人间反复进行斡旋,既劝说院方考虑患者因手术致残的既定事实,也劝导患者根据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提出赔偿要求。
  经过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最后双方就赔偿款达成协议。至此,一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在援助律师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的努力下,终于划上了园满的句号。受援人益女士脸上终于露出了许久不见的笑容,并多次到援助中心表达她对政府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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