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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遭遇车祸 法律援助助其取得赔偿

本文作者:法服科 文章出处:海陵司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9-06-18

  2009年初,徐某骑自行车外出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看病住院,花费医疗费用等近2万元。事故发生后经泰州市交警队认定此次事故小轿车车主负全部责。事故发生后,徐某家人多次找小轿车车主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对方均置之不理。徐某一家都是农民,经济比较困难,为了给徐某看病花费数万元,已经将家中积蓄都用清了,还跟亲戚借了几千元钱。现在,对方又不出面处理,全家急得在家中以泪洗面。周围邻居知道后,劝他们,上法院起诉去。可是,面对高昂的律师费用,让他们望而却步,这时,邻居想起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曾经来街道讲解过法律援助知识的。于是,徐某一家和好心的邻居一同来到了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及时为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女律师办理此案。律师接手案件后,主动上门服务,认真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干预和援助律师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一次性付给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1万多元。当徐某拿到赔偿款后,全家都激动不已,连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为他们拿到了赔偿款。一起拖延多日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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